在當今社會,父母與兒女因房產對簿公堂、父母去世留下房產引發兒女糾紛等案件比比皆是。父母與子女涉房糾紛案件每年都在增加,那么,應該如何避免兒女房產糾紛?父母買房前還需多考慮。
父母出資買房應注意什么?
一是父母購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人的,如房產證上或房屋管理機關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或有購置人贈與房產的公證書,或有其他明確證據足以證明購房人在購置房屋時有贈與產權登記人的意思表示的,產權歸登記人。
二是父母以自己名義購買住房,父母給子女居住。在法律上該房屋的權是歸父母的,子女只是獲得該房屋的居住權,不享有權。
三是如果父母生前沒有明確贈與表示,去世后,子女為產權發生爭議,未登記方負有舉證責任,如其無確鑿證據推翻登記的,產權也應歸登記人。
四是父母直接以子女名義給子女購買住房,權歸子女,在法律上認定為父母對于子女的贈與行為,受到法律保護。
五是父母僅出一部分資金給子女購買住房,另外有部分是以子女名義貸款。如果該貸款有部分在子女婚后償還,婚后償還部分屬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子女夫妻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房屋,但同時與子女簽訂協議,約定該房屋是由父母,產權不歸子女,子女可以居住。由于我國不動產實行登記制,因此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這種房屋權與實際登記相分離約定,因為違反《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屬于無效約定。也就是說,該房屋的權歸登記的子女,根據協議可以認定該子女與父母之間形成父母所出資的債權關系。
為了防止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出資帶來糾紛,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對于父母來說,應當在出資時即對出資性質、對象予以明確??梢酝ㄟ^召開家庭會議簽訂協議的方式,對出資的金額、用途、性質予以明確說明,如果出資為贈與,需要明確贈與的對象。協議應當讓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簽字確認。如果認為公開予以明確確實影響家庭關系時,也可以通過到公證機構公證的方式予以處理。
其次對于子女來說,在接受父母購房出資時,如果出資為借貸,應明確告知配偶一方此為夫妻共同債務,并保留配偶一方認可出資為借貸的證據;如果出資為贈與,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對此予以明確。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避免兒女房產糾紛問題的解答?,F實生活中,父母為子女購買房產而拿出終生積蓄的的事例比比皆是,其目的就是為了能讓子女過的幸福一點。但是,由于相關法律知識的匱乏,有些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時,因各種問題處理不當而留下了隱患。所以大家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作出詳細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以免除日后不必要的糾紛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