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申明的一點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產一樣,也是有房產證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辦理。
,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安置房辦房產證具體流程是什么呢?
1、安置房權證
2、被拆除房屋權證
3、拆遷安置協議和已回遷安置證明
4、查檔證明
5、被拆遷人身份證明;如果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
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
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托書
8、安置單位受委托人身份證
9、若增加了安置面積的房屋還需申請人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文件
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窗口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安置房雖然可以辦房產證,但是小編在這里卻不建議安置房進行房產買賣。因為不管是對賣家來說還是買家來說,安置房買賣會有很多風險。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賣家可能覺得自己吃虧。再者,房產的“共有人”這塊也是比較容易糾紛的,所以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不管是買家還是賣家,安置房交易一定要嚴謹細致,提前做好細致了解,盡量減少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