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開發商已經辦理過土地的預售許可證之后是不能將土地再去拿來進行抵押的。因為在辦理了辦理預售許可證之后,預售中的的房地產可以進行抵押,但是再將土地去抵押就是重復抵押了。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土地抵押后預售許可證辦理的時候需要哪些資料?預售許可證在哪里辦理?
土地抵押后辦理預售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土地抵押后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時候要滿足土地擁有者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才能夠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
土地抵押后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時候需要準備的資料有項目方營業執照副本、貸款卡、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抵押物權證明,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價值評估報告或預評估資料;貸款申請書,寫明項目概況、貸款金額及期限,用款計劃,還款來源,還款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上一年度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等。
土地抵押后辦理預售許可證在哪里辦理
1.若開發商想要將已經抵押的在建工程進行預售,在辦理預售許可時必須要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權人同意后才能進行預售,而抵押權人出具了同意預售證明后,對預售出去的這部分在建工程就已經放棄了抵押權,因此,作為抵押權人應加強對預售資金的回收管理,登記機構在辦理在建工程抵押后也應注意預售情況的變化。
2.在辦理土地抵押后的預售許可證的時候,對已抵押在建工程預售需要有抵押權人同意預售的證明,對于預售的商品房應要求開發商必須及時備案,并且按照購房者的申請及時辦理預告登記和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對已售部分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登記權利交叉。辦理這些手續的時候需要攜帶相關的證明資料在當地的房管局窗口辦理即可。
預售許可證在辦理的時候可以以在建工程的樓房作為抵押物,而土地使用權抵押是以取得的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做為抵押物的。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土地抵押后辦理預售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預售許可證在哪里辦理的內容,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