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效果也就是未經過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就處分該房屋不動產的,是不能夠發生物權效力的。預告登記使得其所保護請求權效果及于它的物權。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是否具有抵押權?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是什么?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是否具有抵押權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具有抵押權。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我國《物權法》做出了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預告登記制度保護了不動產交易關系的穩定性和保障買受人的權益。預告登記亦應受到約束,否則可能產生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從而有損他人的權益。因為預告登記存在失效可能,所以不能將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等同于物權登記。原債權請求權的存在是預告登記的前提,債權消滅,預告登記也就失去其存在基礎。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是什么
1.“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指的是購房人以預購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購房貸款。同樣,由于商品房是處于期房階段,它暫時還不能辦“其他權利登記”,所以,就先辦立抵押權登記。辦理的意義是預先申明,該房屋已經先抵押給我(銀行)了,別人不能再自做主張房屋的抵押權了,防止購房人再將該房抵押給別人。
2.“已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是反映期房已經辦理完了抵押手續(說明審貸早就完了)。銀行只要拿到對應交易頒布的“證明”,就可以放貸。而預告登記,就是為保全關于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他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
當事人簽訂買商品房預購抵押權登記,是為了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內容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在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就去處分該不動產的話,是不發生物權效力的。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登記是否具有抵押權和是什么的內容了,希望能夠給有需要的人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