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結婚前之前,因為雙方還是屬于個人,那么他們購買的財產就是自己個人的財產,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在結婚前就一起出資購買了屬于雙方共同的財產。那么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嗎?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可以私自出售嗎
1.對于婚前買的存量房房產,如果婚前約定的就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婚前財產沒辦法轉變為婚后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協議約定一方婚前財產比如房屋,汽車等貴重財物婚后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婚前財產仍歸個人。
2.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約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處理判決。這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確定了尊重當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意思自治的原則。
3.按照產權證的記載,一方是該套房屋的唯一產權人,其是有權出售房屋的,其與他人的買賣行為已經完成,并經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了房產的過戶手續,除非一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一方在明知該房共有的情況下,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購得房屋,否則法院會判決一方于他人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
沒經過夫妻一方的同意,將房屋出售的話,房屋又確實是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應現在及時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正常情況,應該能做到。而且,我也很懷疑買方是否是善意買方,買來做什么?如果是認識的人,知道雙方的婚姻關系,那就肯定不是善意了,過了戶都有機會要回來。建議及時起訴。
婚后財產,女方可以私自出售的話,如果男方想要追回。這首先要看房子是不是共同財產,如是共同財產,那么女方與別人鑒定的合同是無效的。合同有效,打官司的話,根據具體情況有多種解決方案。就看想怎么解決了。
婚前他的房產,婚后他自己主張賣出,交易達成后,對方不能追回。婚前他的房產,婚后她給賣出,且未經他同意,他可以申請交易無效,房子可以追回。
如果屬于交易人的合法財產,情形為合法有效,另一方無權追回。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人有處分權,另一方無權主張。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可不可以私自出售以及婚前買的存量房一方如何私自出售的內容了,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