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福利分房一般出現在計劃經濟中,國家回收人們的剩余價值,國家利用這些剩余價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業單位蓋住房,然后按級別、有無住房等一系列條件分給一部分人居住,房屋的分配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待遇,那么公務員有分房政策嗎?公務員福利分房標準是什么?
公務員有分房政策嗎?
無論是房子的產權、價格怎么定、老房子怎么賣、新購房怎么貸款,在2005年5月21日發布的《關于完善在京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及其后續配套文件中都有明確規定。
1、由國管局會同財政部、住建部制定。其中明確提出要多渠道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原則上”,領取住房補貼后應該通過市場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但“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利用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統一組織建設一定規模的國家機關職工住宅。
2、據省解釋,如果公務員從未享受政府福利分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情況下,不管其以前是否購買過商品房一套、兩套、別墅都將按照其級別享受職級標準面積的經濟適用房,面積不受職務控制,超出職級面積的按照“市場價”但是決不是外面商品房的市場價購買,這里有巨大的政策差價,這部分面積也不受55%影響。
3、在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統一組織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按建造成本價向在京和國家機關職工出售。
公務員福利分房標準
公務員福利分房中的標準要求經濟適用房不能超90,廉租房不能超60,商品房在規劃設計時90平方米以下套房不能低于70%,超出面積的部分就要按確認的市場價格來買的。
1、公務員住房分配等級分明,計劃經濟時期,單位內職工住房分配標準較多的是采取記分制,也就是由單位分房委對所需住房的職工按標準進行評分,以分數多少來分配住房,而職工工齡和職位高低是打分的重要標準。
2、計劃經濟時期,公房幾乎是唯一的住房來源。公房分為房管局房和單位房兩種類型,大部分為單位房。單位房的建設和分配由工作單位管理,建設土地由政府統一安排。為了節約上下班時間,政府分配土地時,大部分采取鄰近原則。
3、在計劃經濟時代, 住房建設資金由政府(房管局)統一管理,而住房分配則采取實物分配的形式,由房管局和工作單位按照職工工齡、職位高低等標準來分配給職工。
公務員是屬于事業單位有編制的工作人員,政府的福利分房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但往往房產證是在單位的,需要5至10年才會拿到房主手里,現在很多的福利分房政策已經沒有了,能夠得到的要珍惜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