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城改房很多的人們并不是很了解,其實城改房就是城中村改造房屋,主要是用于安置 村民的一種房屋建筑,其建造的成本是相對比較低的,目的是為了居民生活能夠更加方便。那么購買城改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嗎?如何交土地出讓金?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購買城改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嗎?
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財綜字[1999]113號),市區房改房在轉讓交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
由于很多市民在買房時并不知道要補繳這筆出讓金,等雙方講好價格去服務辦手續時才知道要補上,很多買房者都覺得自己的房子買虧了,導致一部分人在轉讓辦證時停止了交易。
對于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需按照有關計算公式來補繳土地出讓金,其中,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標定地價(元/平方米)×繳納比例(≥40%)×上市房屋分攤土地面積 (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數。
購買城改房如何交土地出讓金?
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二、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于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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