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產過戶辦理買賣雙方都有費用需要繳納,進行房產過戶辦理也是對雙方的房產交易做出一個合法的解釋。
二手房房產過戶辦理買賣雙方的費用
1·進行二手房房產交易的雙方,會在雙方洽談房產交易的事項時就對費用做出明確規定。例如房款的支付方式·繳納次數·違約費用的數目·其他雜費的支付等等。這里面其他費用的支付就涉及到房產過戶時的一些雜費的支付,在香港地區內其他雜費是不可以推給買方支付的,但是內地的房產過戶雜費隨著交易的慣性,已經慢慢的轉移到了購房者的身上。
2·雙方規定繳納的對象的其他費用,俗稱雜費,主要的費用都有:房屋的交易費用,這部分費用是根據出售房屋的面積多少而定的,因為計算的方式是面積乘以單價,單價一般是6元;房屋的評估費用,按理說不用進行評估的房屋是不用交這部分稅費的,但是現在的房產交易都要進行評估,評估的費用收取也是有浮動區間的,一般是以房屋的交易價格的0.5%繳納,多數人在交易之前都會咨詢一下同類房屋的出售價,這樣在報價的時候就不會多交稅費,有個準頭;登記費,這個費用基本沒什么變化,就像結婚登記的費用一樣,房產登記費是80元。
3·房產交易的買方的稅費是:契稅是根據購買房屋的面積大小決定繳費的比例,上限是140平米以上比例是3%,下限是90平米以下比例是1%,中間區間的比例是1.5%;印花稅是房屋交易價的0.05%.
4·房產交易的賣方的稅費是:營業稅,房屋交易價的5.5%,房屋產權滿五年以上出售的房屋免營業稅,在繳費的時候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房屋交易價的1%,有與營業稅一樣的年限,達到標準就可以向稅務部門申請;土地稅,房屋交易價的1%,的要求既辦理與上面的兩種稅費都是一樣的。
房產過戶與于買賣雙方的意義
1·對于賣方來講,房屋產權過戶之后,就沒有處置出售房屋的任何權利了,房屋已經與賣方沒有關系。
2·對于買方來講,房屋產權過戶就證明房屋已經是買方,可以任意處置交易等等。
二手房房產過戶辦理對于房產交易的雙方來講既是產權的轉讓也是資金轉換的主體,買方獲得房屋,賣方獲得資金,也就是以物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