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產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這不單單是因為它需要辦理很多手續,還因為在交易過程中,你會拿到許多不明用途的單據。不少人為了圖省事,未將這些單據加以分辨便直接丟進了垃圾桶,之后卻為此感到后悔莫及,所以,你一定要記住,買賣房產千萬不能丟掉這幾類單據。
1、 房產證
房產證的重要性即使不說,相信大家心里也都清楚,房產證是證明你是該房屋的產權人,可以依法對該房屋進行處理的重要憑證,一旦丟失,你的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了。而且,不管你是要去銀行貸款,還是要再次出售房屋,你都要用到房產證。
如果你遺失了房產證,那就拿著身份證到房管局填寫一份房產證遺失聲明,并在報刊上刊登房產證遺失聲明。若六個月之后,你的房產證依舊沒有找回來,那就拿著遺失聲明和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以及身份證等資料,到房管局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2、 購房合同
一些人肯定覺得房產交易一旦完成,購房合同的作用便消失了,所以丟不丟也無關緊要,其實并非如此。購房合同也是很重要的單據之一,一旦發生房產糾紛,購房合同便是有利的證據。
購房合同要是丟了怎么辦?這就要分成五種不同的情況進行討論:
首先來看,如果未做預售登記,你就只需要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即可。
第二種,如果已做預售登記但為辦理按揭,那就要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聲明,然后在三個月后到預售登記機關注銷之前的合同,再與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第三種,如果已經辦理了按揭,那除了要完成第二種情況中的步驟之外,還要與貸款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貸款合同交給銀行作質押。
第四種,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且未辦理房產登記,那你與開發商簽訂的應該是商品房預售合同,只要還能辦理產權登記,那么即使丟失了合同也不會產生影響。
第五種,如果購買的是現房的話,購房合同已經過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才會視為有效,若丟失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
3、 契稅證明
契稅證明也被稱為契稅完稅證明,在辦理過戶或者繳納個稅、增值稅的時候都需要用到,因此也是不可丟失的單據之一。
如果你不慎丟失了契稅證明,你只能拿著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去稅務部門開具契稅繳納證明,因為契稅完稅證明是不能補辦的。
4、 購房收據
購房收據是被不少人忽視的票據之一,但其實它有著重大的用處,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又或者是再次出售房屋,你都需要出示購房收據原件。
此外,需要提醒你的一點就是,購房收據一旦丟失是不能補辦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到房屋登記大廳去查查檔案,還不能打印出來。
5、 物業、供暖費收據
物業費和供暖費的收據也一樣要保留好,畢竟現在發生不少物業公司會以“沒有收據不能證明已經交過物業費”為由,向你索要物業費的情況。
如果你的物業、供暖費收據丟失了,那很遺憾的告訴你,這些票據同樣是不能補辦的。至于如何解決問題,還是建議你跟物業公司好好溝通一下為好。
現在,你還是趕緊去看看你的這些單據是否還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