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轉讓糾紛解決起來比較麻煩,因為各種原因解決的辦法雙方都會有異議,總是在強調自己的損失有多么嚴重,或是補償無法全額獲得等等,等到進行房產糾紛訴訟程序的時候,相關程序辦理就比較簡單了,但是經過法律程序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可以協商的余地了。
房產轉讓糾紛怎么解決
1、房產轉讓糾紛解決好的辦法就是和平解決,雙方都要履行買賣合同之內的權利與義務,發生糾紛的時候,根據合同內的處理意見解決就可以。例如延期交房,按照違約的時間賠償買主,在有限的時間之內將房屋交付。
2、雙方不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或是合同內沒有解決辦法的情況,就要上訴法院進行解決。但是法院受理案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需要達到要求以后才可以上訴法院,經過法院裁定以后,法院會強制執行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解決問題。
房產糾紛訴訟程序
1、上訴法院,首先要確定被告的身份,如果是個人之間的房產糾紛,可以到個所屬戶口派出所打印戶籍資料,單位就要到工商管理局打印相關資料。
2、資料準備好,就要寫狀子,就是民事訴訟書,寫明訴訟的理由、事實以及解決意見或是賠償金額等。
3、狀子寫好之后就要提交訴訟申請,狀子以及資料的時候,相關的有關案件的證據的資料也要有。
4、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需要訴訟人對上訴的事實進行舉證,在舉證的時間內證據充足不合理,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5、的程序到準備好以后,雙方上訴的事實就開始庭審。雙方都不可以遲到或是以個中理由推脫不來。尤其是原告,原告無故遲到,案件按照撤訴辦理。
6、需要注意的事情是,對于判決認為不合理的,可以繼續上訴。原告在申請訴訟的時候,需要在有效時間兩年之內辦理,超過有效時間就沒有訴訟權利。
7、舉證的時候,相關的證據要有實際的資料或是等資料,只是口述沒有證明的資料也是不能立案審理的。
房產轉讓糾紛解決的過程需要有一個舉證過程,處理的時候根據合同解決是簡單的事情,要是上訴的法院,進行房產糾紛上訴,時間不僅增加很多,種種舉證以及立案開庭審理,都是勞民傷財的事情,所以大家還是和平解決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