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產權就是房屋權,是指對房屋的行使占有、使用、處分、 的權利,從概念上講一般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以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也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什么是大產權小產權?怎樣讓小產權變大產權?
什么是大產權小產權
大產權證指開發商首先要取得房屋的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商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竣工后,應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土地管理部門核定地價,還要審核該項目是否按規劃批準的用途實用土地、是否按規劃的面積建房,以及拆遷安置結案情況等。只有在上述內容全部審核無誤后,才能確認產權,頒發房屋權證,即俗稱的開發商的大產權。
小產權,又指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小產權房占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怎樣讓小產權變大產權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據有關規定,農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但這并不是說鄉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是可以轉讓、置換。
我們所說的房屋屬于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買賣不同,國家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購房者買了房子后能否順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權證,關鍵在于開發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權證。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什么是大產權小產權和怎樣讓小產權變大產權的內容,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