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合同協議書是每一個買房者必須簽訂的一個合同,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一手房一般都是有約定熟成的范本可以追尋,但是二手房其中涉及的比較復雜,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下面給你介紹一下您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容易忽略的一些細節。
第一、關于中介。
二手房交易時買方不應只注重房屋本身的價格,還要設定條款就中介的責任和義務約定違約責任。一旦中介、出賣人違約,買方可依據此來維護權益,要求賠償。二手房買賣雙方還要查看費用清單,如二手房買賣當中牽涉到中介公司的傭金和手續費等問題。
第二、看似維護自身利益的陰陽合同。
為了以達到減少交稅的目的,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的規定,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市場交易規則進行。
第三、確定房產的擁有人。
二手房買賣要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了,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第四、清楚交易的步驟。
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第五、房屋面積要介紹清楚。
一般是允許合同約定的面積存有誤差的,但是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范圍,這個范圍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如果誤差超出約定的范圍,但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允許誤差范圍,一旦發生問題,無論誤差超過或減少多少,法院可能判決購房者敗訴,采取多退少補的方法進行結算。
以上就是在進行簽訂售房合同協議書的時候應該注意的這些細節,其中還應該注意的是在合同簽訂的時候應該標清違約之后應該怎么處理,希望上面的介紹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