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房,即原來是租賃的公房通過房改后,出售給原承租人這部分已經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經售后公房。很多事情都是存在風險的,購買售后公房也是有存在風險的。那么,購買售后公房存在何種風險?售后公房產權糾紛如何避免呢?
購買售后公房存在何種風險
產權人轉讓房屋沒有經過法定同住人的同意,受讓人即使合法取得了房屋產權,也無法取得完整的房屋權。
2004年,甲通過中間人介紹,與乙就房屋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甲在本區擁有售后公房一套,產權人是甲,實際居住人除甲以外,還有甲的母親。甲與乙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到交易申請了過戶登記。房屋成交總價80萬元。交易后乙根據合同約定支付了房款50萬元,另30萬元于交房時支付。后乙取得了產權證。但甲沒有如期交房,且下落不明。
為了入住該房,乙只得與甲母直接協商。花甲之年的甲母堅持認為,甲出售該房沒有征得她的同意,而且當初公房轉產權時甲曾保證她的居住權,她不愿意搬出該房。對乙提出的其他安置方案均予以拒絕。乙產證在手卻毫無辦法,只好一紙訴狀,將甲告上法庭,要求甲遷出該房。
法院經審理認為,甲作為該房的 權利人,其處置產權的行為合法有,乙合法取得該房產權,也應享有房屋的產權。但由于房屋系公房出售而來,甲母作為法定同住人,對涉訴房屋有合法居住權。考慮到甲母系高齡老人,又無實際遷讓之處,一審法院遂做出了駁回乙訴訟請求的判決。
售后公房產權糾紛如何避免
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權利保護,一直備受爭議。2003年以前,售后公房上市交易,均需要得到同住人的書面同意,以往的示范合同文本上有專門的同住人意思表示的附件。隨著產權交易審核口徑的改變,交易不再進行同住人是否同意的形式審查,中介機構也開始放松審查,導致同住人權益保護的糾紛不斷增加,包括同住人的遷讓糾紛、戶口糾紛等。
1、進行嚴格的權屬審查。售后公房的權利人審查,包括基于夫妻關系共有和基于政策規定的同住人共有。
2、進行同住人的審查。根據常住戶口審查該房的同住人,并用書面的形式確定同住人同意出售的,意思表示。雖然交易不再審查同住人是否同意,但并不表明同住人沒有了居住權。作為購房者或中介公司,進行這樣的審查是有必要的。同住人的戶口應當在交易前遷出,以避免戶口糾紛。
3、合同審查。除了正常交易條款外,關于同住人的遷出、戶口遷移等問題,應當有明確的約定。
以上,就是對購買售后公房存在的風險和售后公房產權糾紛如何避免的問題的分析了。希望那些準備夠買售后公房的人們看到這篇文章能夠有所預防避免,也希望能給你們帶來幫助,成功買到心儀的售后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