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怎么樣偽造?偽造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違法,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偽造合同的案例以及偽造合同的后果,一起來看。
一:偽造房屋買賣合同,偽造簽字,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案情介紹:個人資料泄露,偽造簽字,房子被他人出賣。2004年1月,需要原告到被告處工作,也提交了身份證復印件進行入職登記。2004年2月,被告借用原告的房產證向他人借款作為擔保。
1.2004年3月3日,被告與第三人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和《借款人委托付款授權書》,銀行放款至原告賬戶,但實際為被告所得。
2.04年3月13日,“原告”與被告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了房地產轉移登記手續。
3.04年3月18日,第三人銀行將貸款劃入“原告”的賬戶。
4.04年5月17日,被告經核準登記為房地產權人。
5.04年5月17日,銀行經核準登記為房屋抵押權人。
6.2008年9月26日法院受理。
7.2008年10月29日,法院委托華東司法鑒定對《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原告的簽字進行鑒定,結論為非原告本人所寫。
8.2009年2月19日,被告和銀行達成協議,由被告償還銀行貸款,繼續履行《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二:案情分析:房產買賣合同,當事人或共有人沒有簽字,不發生法律效力。
1.審判結果:法院認為,原告并沒有出售該房屋的意思表示,也沒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上簽字,因此這個房地產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因此判決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被告注銷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權利返還給原告。
2法律依據:合同成立需要具備1、合同當事人,2要約和承諾,3合意。在這個案例中,當事人并沒有發出要約,因此合同是根本就不成立的,自然不涉及到合同的效力問題。所以偽造簽字,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
3后果 1、看是否有原始的收據,如果有則有可能判定當時雙方存有買賣關系2、為打贏官司而制作假的的證據,屬于偽證行為,輕的法庭不予采信,重的話構成偽證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4.建議提供其他證據:入住證明、物業繳費證明、水電費憑證等相關次要證據以證明其購買房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