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家鄉在其他城市求職的小伙伴們有的可能會需要辦理暫住證,但是很多小伙伴卻還是不知道暫住證有什么用,也沒搞明白為什么要辦理暫住證,今天我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暫住證的相關內容。
一定要辦暫住證嗎?
當然,暫住證有很多用處,比如:申請法律援助、申報科技成果、享受計劃生育、婚前保健、孕期保健服務、參加社會保險、使用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等。針對不同城市來說,暫住證可能有不同的政策支持,大家可以根據自己所在的城市搜索留意一下。具體如下:
1、子女接受義務:按照規定申請子女就近接受義務時,或者在為孩子辦理借讀證明時,不少城市規定需持“五證”,即法定監護人本人暫住證、住所居住證明、就業證明、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證件。
2、職稱評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職業資格考試、登記。
3、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考駕照需要辦理暫住證的,外地人在其他地區考駕照,在駕校報名時需要提供暫住證。
4、辦理機動車入戶手續:買車上牌照的時候,發現原來也需要暫住證才能上牌,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證、暫住證。
5、辦理出入境證件:一般居住滿六個月以上的、能提供有效居住證、并且在公安內部系統中查驗到確實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可以拿本人的身份證以及暫住證辦理簽證。
6、暫住證可換成戶口本:流動人口在福建城市或城鎮連續居住滿5年,簽訂勞動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可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地。
暫住證掉了可以補辦嗎?
暫住人口管理條例規定,在暫住地擬居住3天以上的人員,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外,應當在到達暫住地3天內按本條例規定,申報暫住登記。
在暫住地擬暫住30天以上、年滿16周歲的人員,應當在到達暫住地10天內申領《暫住證》,但探親、訪友、旅游、就醫、就學等暫住人員,可以不申領《暫住證》。
流動人員在同一市、縣暫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的,其子女入托、等享受與常住人口同等待遇;連續暫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常住戶口。
現在的居住地己經更換的情況下,原來辦理的暫住證便自然失去效力了,所以丟了就丟了吧,但是你必須得重新立即去辦理暫住證。
帶上你現居住地的房主或是你自住房的房產證,你的身份證、兩張照片、工本費,如果有房東,那還要帶上房東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雙方有承租關系的話,還要帶上租房合同,前往你現在所住地的派出所辦理。由于是電腦資料,所以你以前的暫住證會自然注銷,別人拿到也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