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辦?不要慌張,針對房屋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買房人針對不同的問題就要采取不同的維權方式了。
房屋主體結構出現質量問題
主體結構是指房屋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要求是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種載荷。
如地基、承重墻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處理方法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由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復不可能或成本甚巨,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
這是指由于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處理方法
1、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買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并承擔由于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復。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其他質量問題
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墻皮脫落等。
處理方法
1、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2、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對于其他質量問題,由于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并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于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托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參考法規:《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