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果想要退房,是需要有一定條件的。如果您購買的期房在交付時發現與開發商當時承諾的有出入,可以退房嗎?退房時又能按照現在的房屋價格退嗎?
【案例】劉先生近購買了一套期房,現在樓已經竣工可以入住。但他發現與初開發商承諾的有出入,想要退房。請問退房要辦哪些手續?如果劉先生要求開發商按現房房價退房,有法律依據嗎?
【解析】您所提出的退房可以分為兩種,一是您行使單方解約權,但這需符合合同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一種為您單方提出解約,則視具體情況又可分為開發商在存在一定違約的前提下與您協商解決,一種為您構成違約而解除買賣合同。
故您所述的承諾有出入是否達到您有權單方解除買賣合同的條件尚有待于看過您的相關合同資料才能確定。退房需要與開發商簽署退房協議,與貸款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辦理預售預購的注銷手續,辦理保險的退保手續等。至于您所述的按現房房價來退款沒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