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說買房子不容易,而且過程是漫長的,但是買到手的房子因為各種問題需要退房,是不是更令人煩惱呢?在面對要退房的時候,具體有哪些流程呢?什么樣子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退房呢?這些問題都是重要的。
一般來說,可以退房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2、開發商擅自來變更設計;
4、房屋的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
5、約定的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的;
6、房子的產權不清楚的等情況。
商品房的退房手續辦理的流程:
在辦理退房的手續時應注意兩個重要的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后順序。
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
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
其次,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后,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并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買房不容易,退房真更難,了解好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消費者來說可以更好維護自身權益。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