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物業管理向現代物業服務業轉型過程中,需要物業服務企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也需要業主不斷提升對物業服務本身的認識。為提升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認識,構建和諧社區,小編對物業管理服務日常問題處理的知識進行了細致整理,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的日常" width="450" height="338" title="據說好房和靠譜的物業更配哦!來看看物業管理的日常">
問:從事物業管理活動應具備什么資格?
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問: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相應服務,怎么辦?
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物業費收取依據什么標準?
答:《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問:物業服務企業存在亂收費行為怎么辦?
答:《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如果存在物業服務企業亂收費現象,業主可向物價部門舉報,提請物價部門依法制止并及時查處。此外,還可以依據《合同法》提起訴訟。
問: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如何做好小區安全防范工作?
答:《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答:如發現有人損壞小區綠化或在小區公共綠地種蔬菜,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據物業服務合同或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對屢教不改或制止不了的,物業公司應提請綠化管理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問: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能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包括公共樓道)、共用設施設備嗎?
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全體業主共有,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都不能擅自占用,如需占用,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公共樓道屬于共用部位,業主占用公共樓道就是侵犯了相鄰業主的權益,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損壞的,還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問:車輛丟失、家中失竊,物業服務企業需承擔責任嗎?
答:如發生業主財產失竊事件應立即報案。物業服務企業原則上不對業主人身和戶內財產負有看護責任,若沒有約定,物業服務企業不承擔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但物業服務企業若違反了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服務工作未到位并導致業主人身和財產受到損失的,物業服務企業則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問:小區業主私搭亂建誰來管?
答:許多小區都存在私搭亂建的情況,物業想管,但沒有執法權,不能對違法建筑進行強拆。針對類似問題,物業服務企業可先向有關主管部門書面投訴,請求執法部門行使其權力。若執法部門不作為,同時其他業主意見較大,可根據具體情況,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規約或其他法律規定,作為原告將違法業主起訴至法院;也可建議權利受到侵害的業主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