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指物業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就前期物業管理階段雙方的權利義務所達成的協議,是物業服務企業被授權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的依據。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本合同甲方指購房人(即業主),乙方指物業開發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甲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棟號:______ 棟______ 樓______號;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或使用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用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用場地(所)。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修。
4、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5、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乙方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6、有權向政府主管部門就物業管理相關問題進行投訴。
7、享有本物業《住戶手冊》賦予的其它權利。
㈡甲方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和《住戶手冊》有關規定,必須辦理入戶登記手續。
2、執行和服從乙方與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
3、業主如需對本物業進行室內裝修,必須遵守《住宅室內裝修裝飾管理辦法》及《住戶手冊》的有關規定,到物業服務辦理相關手續,繳納正常裝修垃圾統一清運費 ___ 元/㎡(建筑面積),如需打墻另加收___元/㎡,方可進場施工。裝修完工后,乙方進行驗收。若甲方有違規裝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其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4、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或更改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原狀,其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造成損失的,須照價賠償。
5、甲方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住戶手冊》等造成損失、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甲方承諾與其它非業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維護、改造所擁有物業的法律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和《住戶手冊》等,并承擔連帶責任。
7、在安全、合理的原則上,如需處理本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風、維修養護、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問題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按期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管理服務費交納標準為每月____元/㎡(建筑面積),自甲方辦理入戶手續(以開發單位發出交房通知次日為準)之日起計算。甲方在辦理入戶手續時應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半年或一年物業服務費,此后在每半年或一年的首月7日前交納下一周期的物業服務費。
9、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或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用場所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10、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任何違反《住戶手冊》的有關違規行為,否則按《住戶手冊》規定進行處理或處罰。
11、甲方應積極乙方做好有關公共物業服務、治安秩序維護、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項物業服務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講文明、講道德、講衛生、互助互利,共建文明小區。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對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物業提供管理服務。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及《住戶手冊》等規定的行為。
4、有權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
5、依照本協議收取公共物業管理服務費。
6、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其它有償經營服務項目。
㈡乙方的義務
1、具備國家承認的物業管理服務經營條件。
2、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置室。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由受益業主或使用人承擔(或啟用公共維修基金)。
5、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6、做好物業維修及其費用收支的各項記錄,妥善保管有關檔案資料。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及財務年度計劃。
第三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協議,未正確履行自己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不負責對業主房屋內物品及室外車輛等的保管(有特殊約定的除外),發生丟失或損壞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㈡乙方擅自提高本協議所規定的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或要求乙方清退所多收費用。
㈢甲方違反本協議,不遵守物業管理制度或《住戶手冊》等規定,且使乙方未能正常行使其權利或履行其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逾期仍不改正的,乙方有權強行整改,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㈣甲方或使用人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等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交費用的5%交納滯納金,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四條
其它約定
㈠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為維護廣大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乙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㈡乙方在實施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不承擔本物業業主及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管與保險責任,敬請業主及使用人自行辦理相關保管與保險事項。
㈢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執行。
㈣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㈤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物業交付之日起至___________ 終止。
㈥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