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生活中,盡管開發商與施工單位,購房者及政府有關部門都重視建筑的質量問題,但由于各方面的種種原因,有些質量問題依舊頻繁出現。那么,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呢?該如何解決房屋質量問題呢?看完下文的介紹您就知道了。
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1、樓體不穩定:表現為過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勻沉降導致樓體傾斜;整體強度不夠,樓體受震動后或在大風中擺動;因結構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隱患。
2、裂縫:包括墻體裂縫及樓板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墻體受力不均,建筑材料質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3、滲漏:由于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的水平滲漏,以及向樓下的垂直滲漏,垂直滲漏多見于各種管線與樓板接合處。
4、墻體空,墻皮脫落:墻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墻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層易于脫落。
5、隔音、隔熱效果差:住宅樓內戶與戶之間、戶內各廳室之間隔斷墻及樓板隔音、減震效果不好,達不到私秘性的要求。
6、門、窗密閉性差、變形。
7、上下水跑冒滴漏:跑冒滴漏現象浪費資源,影響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線水平、垂直設計不夠合理,水龍頭、抽水馬桶等質量不過關。
8、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不合理。
9、公用設施設計不合理,質量不過關:如樓梯間位置不方便,樓梯寬度過小,電梯運行質量不穩定,公用照明設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設施缺乏等等。
如何解決房屋質量問題?
1、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筑安裝、市政、公用、裝飾裝修等建設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和保修期內發生的工程質量問題,房屋產權人或相關消費者可以向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投訴。
2、調解和協商:基層房地產部門、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的主管部門作為調解第三人,在糾紛的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商量達成和解。業主也可以和開發商自行協商解決。
3、請求仲裁:房地產糾紛交付仲裁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仲裁的優點是快捷,仲裁機構和仲裁庭的成員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選定的,有利于減少糾紛雙方的對立情緒。
4、進行訴訟:作為購房者,要順利打贏房屋質量官司,首先要搞清楚涉及訴訟的房屋是否在交付時就存在質量問題,這種質量問題是不是由于開發商施工不當造成的。這些確切的證據業主必須掌握。
以上就是關于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以及如何解決房屋質量相關問題的介紹。房屋有質量問題,業主一定要在保修期內,就房屋的質量問題通知售樓方,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