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應該判給誰?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給誰?其實,婚姻財產分割的問題遠不是這么簡單就能解決的,今天我們就針對房產證上有一個人的名字和有兩個人的名字的情況進行分析。
一、當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時
1、甲方在和乙方結婚之前全款購買了一套房,離婚房子算誰的?
解答:算甲方的。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兩人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房子屬于甲方個人。
2、甲方在和乙方結婚前貸款購買了一套房產,離婚房子算誰的?
解答:這個具體可以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如果甲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也只有甲方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婚后由甲乙雙方共同還貸,且經協商無法針對房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法院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甲方,而共同還貸的錢及房屋的部分則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甲方與乙方結婚后,甲方的父母全款購買了一套房,并登記在甲方名下,離婚房子算誰的?
解答:算甲方的。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當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時
1、甲方和乙方結婚后,全款購買了一套房子,離婚房子算誰的?
解答:這個具體可以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如果甲方是在和乙方結婚后才全款購買的房子,而且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一旦離婚,乙方要是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也出了資,那么法院會將房子判給甲方。
2、甲方和乙方一起貸款購買的房子,離婚算誰的?
解答:算甲乙雙方共有的。如果房子是甲方婚前貸款買,婚后加上了乙方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和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另有約定外,應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是甲方、乙方婚后兩人湊首付一起辦理的貸款,自然也視作共同財產。
3、甲方的父母出資買了套房,房產證上寫的是甲乙雙方的名字,離婚房子算誰的?
解答: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房子完全歸屬于其中一方,那么房子就屬于雙方共有。如果甲方的父母沒有“借條”等證據,證明房子只屬于甲方,那該房產就會被認定為贈與,歸雙方共有,即使離婚,甲方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