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二手房,但是這二手房沒有房產證,這可該如何辦才好呢?一方面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中意的房子,另一方面是自己的法律權益。兩者之間如何權衡呢?你會怎么選擇呢?其實這也并不是大問題,如果你實在是很中意的話,買下來注意點細節也是無妨的!
我們可以從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來發現問題的答案,建立買賣兩方信息溝通渠道,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買方了解后,合法的證件就要求賣方提供了,其中含有房屋權證書、身份證件,其它證件。如提供賣方的房屋是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者就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這樣以后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之后是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接下來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然后買方領取房屋權證、付清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綜合上面的交易流程來看,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有一定風險,如果實在中意,那就跟房東簽個合同,或者做個借款抵押,買賣合同公證一下。或者先付他一部分錢,你先入住,完了以后等房產證下來過戶的時候再交其余的.其實風險還是挺大的,如果房產證在過兩年才下來,到時候房價再,房東有毀約的可能性。希望你認真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