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形式有三種,分別是繼承、贈與和買賣,而父母和子女之間,則是繼承比較劃算。一般來說,繳納的費用也就是幾百元的登記費和公證費,沒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
不過,只有是繼承關系的直系親屬之間才行得通,但在真正的操作中,因為是遺產人死后才繼承并可以進行的產權過戶形式,所以采用這種方式的人相對來說會比較少。
贈與和買賣過戶,哪種更實惠呢?
新政實施后,確實有不少市民想通過用贈與的方式來規避一些費用,但實際上這種方式也未必省錢。據了解,贈與過戶需繳納的費用除契稅外,還需支付一筆公證費,公證費按房產評估價來計算,二十萬以下按2%計算,20萬至50萬按1.5%計算,50萬以上按1%來計算。
舉個例子,一套房子一共70平方米,估價55萬元,由于業主已有一套住房,這樣一來,業主需支付契稅16500元,公證費5500元,共支付費用22000元。
如果按照買賣形式來過戶的話,她同樣需支付契稅16500元,由于這套房子是其父母的住房,則無需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于已經離上次交易時間超過5年,又是普通住房,所以也不必交納營業稅,就算加上交易費、登記費等,支出也比贈與過戶形式要少。
不過,用贈與方式過戶也有“劃算”的時候,那就是如果過戶的房產需交納營業稅的時候,由于營業稅的稅額比較大,而贈與方式可以規避營業稅,所以選擇贈與過戶比較“劃算”。
不過,據了解,如果在二手房買賣中為了規避稅費而采用房產贈與公證來過戶,確實存在風險,贈與的房產一般不能辦理按揭,而且在房產過戶之前如果贈與人放棄贈與,此時,即便買方已付定金,由于贈與的性質決定對賣方也無任何約束責任可追究,即便是告上法庭,法院也不易判決,這樣勢必會給購房者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買賣,贈與和繼承這三種辦法都各有好處,看完了文章的您如果此時也有類似房產過戶的疑惑和煩惱,這三種辦法是不是已經在你的心中有個權衡了呢,選擇省錢的一種,讓房產過戶變得更加簡單輕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