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少人選擇把房子抵押,貸款做一些其他的事,那么已抵押的房子能不能買賣呢?已抵押房屋怎么買賣?買賣已抵押的房子又需要哪些手續呢?
已抵押房屋怎么買賣?
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需要哪些手續?
據《擔保法》的規定,房屋人將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權仍歸原權人,他有權將房屋出售。因為辦理了抵押貸款的房子雖然你還留有房產證,但是他項權證是在銀行,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是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
但是針對這一情況,通常還是有辦法辦理的。比如中介這邊經常用的辦法就是:在買賣雙方之間簽訂購房合同,然后由買方幫賣方還清貸款,這個房產先公證給買方。等貸款還清后,賣方辦理過戶手續,接下來,買方再支付余下的款項。當然實際操作中可能有所差異,但也不是說沒有辦法。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總之,有一個前提就是銀行的錢是必須要結清的。因為你辦理了貸款,使用權仍然歸你,但是在還清貸款前,你是不能賣掉也不能買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