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是公民財產權益的重要支柱,房產證對我們來說更是極其重要。目前還有部分地區沒有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那么這些未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區在進行房屋產權轉移的時候就要重新辦理房產證。那么,辦理房產證的更名手續需要什么材料?更名流程是什么?
辦理房產證的更名手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
(1)身份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
(2)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全部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者關系證明;
(3)若是個人授權他人代理的,則須提供經公證或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境外個人(包括港澳臺地區)提交的身份證明按規定均須經過公證或認證,并提供中文譯本。
2、填寫《房產權證登記申請審批表》(發證辦窗口提供)。
3、房屋權證書(附圖)原件。
4、土地使用權證書(附圖)原件。
5、繼承權公證書。
6、屬法院強制執行的,需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7、宗地圖2份,房產平面圖2份,1:1萬地形圖1份。
8、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地產,須提交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辦理相關手續的證明。
9、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資料。
如何辦理房產證的更名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伙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以上就是關于辦理房產證的更名需要的材料以及手續介紹了,房產證更名的辦理比較復雜,所以大家好先做好一切準備,也可以事先去咨詢一下當地有關部門,以免到時有所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