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的公證手續在很多情況下都會存在,比如婚前房產公證,離婚協議公證以及繼承協議公證等等,但有些情況必須要本人到場,有些情況委托他人代辦也可以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那么,自住商品房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什么材料呢?自住商品房繼承協議公證流程是什么呢?
自住商品房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
自住商品房繼承協議公證流程是什么?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以上就是自住商品房繼承協議公證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繼承協議公證流程的全部內容了。無論是法定繼承或是遺囑繼承,都不可以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繼承人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只有進行了繼承協議公證后,繼承人繼承房屋才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