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有多種方式出讓住宅用地,比如繼承、贈與以及買賣,但關于這些方面我們認識多少呢?我們知道贈與一般都是父母親贈與給子女的,當然也有其他情況。那么我們在贈與時,住宅用地贈與后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住宅用地贈與后辦理土地證需要什么材料?
1.土地登記的申請書;
2.房屋的權證復印;
3.購房契約復印,也可以是法院的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決定書、成交確 認書等;
4.繼承、贈予、析產的公證書復印;
5.原來的土地證;
6.辦理人的身份證復印;
7.企業單位組織機構的代碼證書復印;
8.工商營業執照復印;
9.事業單位的法人證書復印;
10.契稅完稅的證明。
住宅用地贈與后辦理土地證流程是什么?
1.首先要到窗口收文;
2.指定承辦人并且提交初審的意見;
3.經過科長審核;
4.用地科還有法規科協辦審核;
5.分管領導審簽;
6.領導審簽。
如果贈予人沒有死亡的話,那么就可以叫上贈予人跟被贈與人一起去辦理過戶登記,之后在去辦理土地證。假如贈與人已經死亡的話,那么財產就可能會涉及到繼承的問題了。
若在還沒查清雙方的贈予合同的效力之前,機關是不會幫你辦理過戶的,因為萬一到時候被繼承人的子女起訴到法院去要求分割遺產,并且要確認你們之間的贈予合同無效的,那機關就會犯錯誤了。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跟被繼承人的子女先商量一下,然后雙方到約好到法院去將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一下,然后一齊起草寫個協議書說明,當然協議書是可以按照自己的合同上寫的來弄,之后再拿這個調解書去機關去辦理過戶就行。
審批的時限為30個工作日,遇到特殊情況的辦理時限延長。收費的項目有:工本費、權屬調查費用、地籍的測繪費用、土地出讓金。
以上就是有關住宅用地贈與后辦理土地證需要的材料以及辦理的流程的內容了,有關于辦理的具體事項好在之前就去詢問一下,還有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贈與人不在的,辦理之前一定要跟贈與人家屬聯系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