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是業主為所住區域的公共設施、公共部位、設施等所需要的維修、保養而繳納的的費用。這筆費用需要繳納到專有的賬戶,而且收費是按照國家建設部、財政部的標準。但是很多人在買回遷房前都還是不清楚回遷房房屋維修基金如何交,交多少。
購買回遷房在哪里交房屋維修基金?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臺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后,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購買回遷房交多少房屋維修基金?
1、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并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3、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準也由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
以上就是購買回遷房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相關知識,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住房維修基金,因此,拿到房產證后先查詢一下房屋維修基金是否正常繳納,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相關的費用可以咨詢當地的房管局確定,繳納后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