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全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具體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二、對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稅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按照《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市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