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無錫市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支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新出讓地塊的規劃建筑方案設計,可采用帶方案掛牌出讓;支持已出讓地塊按照高品質住宅規劃建設要求,結合市場需求,優化規劃設計方案。
二、支持土地出讓金分期支付、規劃建設手續分期辦理。對新出讓地塊土地出讓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按規定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在滿足一定規模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支持優化調整高品質住宅相關建設指標。加大公積金對高品質住宅的貸款力度,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差異化產品,對高品質住宅相關建設指標給予彈性和優化設定;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項目定位、區位差異、市場需求,優化調整裝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建設比例;對于新購高品質(改善型)住宅,適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滿足購房人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探索商品房共有產權銷售試點。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以舊換新”、人才購房、企業團購等方面,進一步探索商品房共有產權銷售,滿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五、支持金融機構創新貸款產品。支持金融機構對青年群體推行“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寬期限”的特色化個人住房金融產品,更好地滿足青年群體多元化信貸需求。
六、提升新出讓地塊周邊配套設施配置。對于新出讓地塊,道路、管線、電網等周邊配套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對于無需新建配套學校的地塊,在土地出讓前明確學區安排;需新建配套學校的地塊,在土地出讓前明確過渡學區和建設計劃。
七、取消商品房限售政策。取消原“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內不可轉讓;法人單位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3年內不可轉讓”的政策規定,只要取得不動產權證,即可出售,相關稅費仍按稅費政策規定執行。
八、暫停新建商品房價格備案。暫停市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再向價格管理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手續,由企業根據市場自主確定“一房一價”,并對外公布。
九、延長相關購房補貼優惠政策。對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市區范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購買(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給予“賣舊買新”契稅補貼。補貼標準:給予新房所繳納契稅30%的補貼;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再給予30%的補貼。上述補貼標準,單套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在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老年家庭(家庭中有年滿60周歲的老人)購買市區指定的新建商品住宅,或是參與全市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以舊換新”活動(舊房屬于老年家庭,新房不論是給老年家庭還是子女),支持鼓勵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每套發放不低于5萬元的消費券。在此期間老年家庭在“以舊換新”中需要舊房返租過渡的,支持鼓勵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免除舊房3個月租金。
十、給予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新增的本市戶籍多子女家庭,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以相關政策發布時間為準),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由新購商品住房所在地政府(管委會)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貸款條件的,適當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