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通知》指出,業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時間,為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物業服務費實行階梯式優惠,即:業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書)約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連續空置至第24個月,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從第25個月空置期起連續至房屋空置結束,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90%繳納物業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