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布關于“零首付”“首付貸”購房風險警示。
??據悉,近期,又有媒體報道,部分開發商及中介通過“首付貸”“高評高貸”等違規操作誘導剛需客戶“零首付”購房現象,為防止此類行為給購房者帶來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鄭州市住房保障局就“零首付”“首付貸”購房的相關風險警示如下:
??一、早在2017年,住建部、央行、銀監會就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首付分期和變相首付墊資。
??二、“零首付”“首付貸”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購房者資金短缺問題,通常還須借助于簽訂陰陽合同、高評價格等違規、違法行為來實現。這不僅大大增加購房者貸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負擔,還存在較大的騙貸法律風險。
??三、“零首付”“首付貸”涉及的違規、違法操作行為,無法在網簽合同中明確約定,更不受法律保護,一旦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兌現承諾,銀行不能完成貸款審批手續,將會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購房者也很難依法追責索賠。
??四、“零首付”“首付貸”通常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機構通過預先墊付,或者是虛擬抬高房屋價格,再從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獲得首付款,開發企業和購房者簽訂的合同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因此當事方可能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五、我們嚴正警告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中介機構要依法、依規開展房地產經營活動,對違規、違法開展“零首付”“首付貸”銷售商品房、提供“零首付”“首付貸”服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將其違規、違法行為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
??也請廣大購房者面對“零首付”“首付貸”購房的誘惑時保持冷靜,購房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