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四川省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為大力支持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著力減輕繳存人購房負擔,滿足繳存人住“好房子”需求,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經自貢市第五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一、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一)夫妻任一方繳存人有兩筆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再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二)除上述情況外,繳存人家庭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提高最高貸款額度
將普通商品房和再交易房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提高至100萬元。其中: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80萬元。
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的二孩和三孩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再提高20萬元和30萬元,最高可達120萬元和130萬元。
在我市就業的畢業5年(含)以內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最高貸款額度再提高20萬元,最高可達120萬元,單筆可貸金額不受繳存余額20倍限制。
符合高層次人才政策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最高可達150萬元,不受單雙職工差別化貸款額度限制,單職工可按雙職工貸款額度執行,單筆可貸金額不受繳存余額20倍限制。
同時符合上述政策的,就高執行。
三、取消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須間隔12個月及以上的限制
四、執行時間
優化后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政策如有與此相抵觸的,按優化后政策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本規定將作出相應調整。
政策執行中,普通商品房貸款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再交易房貸款和“商轉公”貸款認定時間以公積金中心受委托銀行收件時間為準。
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