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據《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制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貸款的規定。
該政策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政策包括逐月還貸提取、提前部分還貸提取、提前還清提取以及公轉商貸款提前還貸提取等,旨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該政策明確了申請對象、提取額度、申請材料及其他相關條件。例如,逐月還貸提取允許繳存人委托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用于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提前部分還貸提取和提前還清提取則允許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此外,政策還涵蓋了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和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