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天津發布披露,日前,該市出臺《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實國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通知》明確提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一是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買、轉讓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此外,落實國家金融支持政策。
《通知》提出,一是調整差別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是優化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三是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通知》提出,一是改革完善房地產開發管理制度,二是進一步優化完善住房設計規范和標準,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探索建設更多“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