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加強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旨在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管理,提出18條措施,包括規范規劃條件設置、嚴格規劃許可管理等方面。
《意見》強調,將嚴格依據詳細規劃核定規劃條件,并試點推進“浙地智管”應用場景中制定全省統一規劃條件模板。此外,將推動“拿地即拿證”,優化用地規劃許可流程,并明確區域性基礎設施的空間準入要求?!兑庖姟愤€著重于加強監測評估和監督檢查,防止違法違規行為,提升規劃許可行政效能。這一系列措施的出臺,標志著浙江省在深化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方面邁出了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