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宣布將開展住房“以舊換新”工作。根據通知內容,該政策旨在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新房、存量房交易聯動,為“以舊換新”的購房人提供市場化原則下的激勵或補貼。
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將搭建住房“換新購”平臺,倡議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共同分擔住房“以舊換新”交易費用。此外,各區縣政府被支持采取多元化方式進行拆遷安置,并鼓勵通過“房票”形式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政策規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政府將通過財政補貼、發放消費券等形式予以鼓勵。具體標準和執行時間由各區縣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