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明確了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事項。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青島市相關規定,繳存基數將根據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包含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繳存基數上限為本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
2024年7月起,青島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調整為202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上限為32310.25元,下限在不同區域有所不同,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為2200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為2010元。同時,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在5%至12%之間,繳存單位可自主選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