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河北省廊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廊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了《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意見》和《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流程》等文件。
根據這些文件,廊坊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實現了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提取“即買即取”
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管理中心合作樓盤的新建預售商品住房,已支付定金并與售房企業簽訂認購書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管理中心按照繳存人二工“X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直接抵沖職工購房首付款,充分發揮了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作用,切實減輕職工支付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地滿足職工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