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云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云浮市自然資源局、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云浮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云浮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浮監管分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云建房〔2024〕11號)。
據通知顯示,自2024年5月24日起對云浮市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調整:
對于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對于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對于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并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對于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結清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4日起執行,在2024年5月24日后(含2024年5月24日)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均可按本政策執行。
其次,加大公積金政策支持力度: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不低于2.775%和3.325%。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自2024年5月10日起,對我市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進行優化,以購建房家庭在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的房產套數為準。
調整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從2024年4月1日起,在云浮市行政區域以外地區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有產權自住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異地貸款),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申請條件、額度、材料和流程等按《關于印發〈云浮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房金〔2021〕46號)及有關規定執行。4.開展住房公積金按月對沖還貸業務。自2024年3月26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住房公積金按月對沖還貸業務。三、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支持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加大對“白名單”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力度,支持新增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愿申報,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合規房地產項目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給予支持,做到“應貸盡貸”,保障項目按時建成交付,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納入“白名單”的項目,預售樓棟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內的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監管額度的資金可以由房地產企業提取使用。
加大“非凈地”問題化解力度,自然資源部門(市級土地需聯合市土地儲備中心、云城區人民政府)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非凈地”房地產項目因權屬糾紛、補償安置、征地拆遷等“非凈地”問題,推動項目用地交付使用,按計劃開發建設,提高供地用地效能。
鼓勵房地產企業開展存量房產置換新房的活動,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購房人三方聯動開展“以舊換新”活動,促進居民家庭通過“賣舊買新、以舊換新”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