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宣布在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對購買南寧城區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者,每套最高給予1萬元財政補貼;同時,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的購房者,每套最高可獲得1000元財政補貼。
若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過上述上限,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進行補貼。此外,相關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時間、合同登記備案時間以及契稅完稅憑證時間均需在此時間段內。
與此同時,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配偶在南寧市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并委托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款項轉入售房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首付款。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針對市場化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可銷售房屋作為擔保,可申請在項目首棟單體辦理規劃條件核實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