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珠海市住建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稱《措施》),從優化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加大公積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房地產力度等共計六方面制定了具體措施。
根據《措施》,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和限售。在珠海市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取消珠海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同時,將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時間間隔由三個月調整為一個月。
珠海出臺房地產新政,推出一攬子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包括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以及將雙繳職工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100萬元等。
全文如下:
各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持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珠海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
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時間間隔由三個月調整為一個月。(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
在本市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三、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取消珠海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責任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四、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購房人三方聯動開展“以舊換新”活動,鼓勵房地產企業開展存量房產置換新房的活動,促進居民家庭通過“賣舊買新、以舊換新”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加大公積金政策支持力度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資金流動性控制指標范圍內,實施合理的配貸系數,將單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雙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10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加大金融支持房地產力度
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合規房地產項目積極給予資金支持,做到“應貸盡貸”,保障項目按時建成交付,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指導金融機構優化貸款審批和發放流程,加快放款速度。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珠海監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