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公告顯示,《事先告知書》表示,經查明,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許家印、夏海鈞、潘大榮、潘翰翎、柯鵬、甄立濤、錢程涉嫌違法。
違法內容包括,恒大地產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
2020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同時,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恒大地產2020年5月26日發行20恒大02債券,發行規模40億元;2020年6月5日發行20恒大03債券,發行規模25億元;2020年9月23日發行20恒大04債券,發行規模40億元;2020年10月19日發行20恒大05債券,發行規模21億元;2021年4月27日發行21恒大01債券,發行規模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