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廣東省江門市實施了四項住房公積金新政策,以更好地便民惠民。
首先,江門優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職工,將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標準。具體而言,職工家庭成員在全國范圍內沒有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并已結清且江門市內無住房的,均可享受此標準。若家庭有一次貸款記錄并已結清,但在江門有住房,則按二套房標準貸款。對于已使用兩次或以上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將不再發放貸款。
其次,江門提高了全裝修新建商品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購買此類住房的職工,單人申請貸款額度可增加8萬元,兩人或以上共同申請則增加16萬元。因此,兩人共同購買全裝修新房時,首套房貸款額度最高可達76萬元,二套房則可達66萬元。
江門還調整了存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期限。對于竣工時間在一定范圍內的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貸款期限均有所調整。特別是購買竣工時間超過20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