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將部分階段性貸款政策調整為常規政策,并進一步加大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裝配式住宅公積金貸款等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顯示,公積金貸款繳存月數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員應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此前,繳存條件“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是由原來的“按月、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縮短而來,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此次調整將階段性政策調整為常規政策,即2024年1月1日后均按縮短后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