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房產需要由法院拍賣或鑒定估價,那么我們怎么合法地把房產過戶給其他人呢?在這里告訴大家法院房產評估程序及費用,讓大家對法院房產評估的費用更加了解。
一、法院拍賣房產程序究竟如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拍賣行接受客戶委托:房產的人作為委托人與拍賣行簽署委托拍賣合同,委托人委托拍賣行成為代理人,在接受其委托后以拍賣行的名義主持拍賣。
2.拍賣的鑒定與估價:對拍賣房產進行鑒定估價是拍賣前的首要準備工作,房產評估必須要由房地產評估師進行,并對評估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3.確定拍賣房產底價:拍賣成交應該達到的低價格基數,底價過高必然會導致拍賣失敗,過低又會使委托人遭受經濟損失。底價確定后,當事各方都應保守秘密。
4.確定拍賣日期:日期擬訂和拍賣房產的產別、用途、數量都有關。從刊登廣告到公開拍賣,間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樣時間不得少于2天。
5.發布拍賣公告:拍賣是一種公開競買活動,必然發拍賣公告,主要反映拍賣房產的內容、拍賣時期、拍賣地點及其它必要事項。
6.審查競買人資格:參加房產拍賣的競買人應是具有民事權利與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賣主持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7.競買人繳付保證金:在拍賣程序中,繳付保證金是成為競買人的必要條件之一。競買人競價成功,其保證金可轉為價金,競買未成功,保證金如數退還。
8.組織拍賣會實施:拍賣會由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負責記錄的記錄員、監督拍賣實施的監拍員及協助實施拍賣的其他人員共同實施。
9.拍賣品的權屬移交:房產一旦成交,拍定人當即付款,即完成了拍賣房產的權屬轉移。買受人從拍賣行或執行法院領取房產權利轉移證明后,就取得了該房產的權或使用權。
二、法院評估房產費用
1、鑒定費是按照房屋的價格的比例來收的,現在北京不同的鑒定公司收的錢數有一定的差距。
2、評估費是申請評估的人預交,如果是原告申請原告預交,如果是被告申請被告預交,這個鑒定機構一看就知道了,因為法院想鑒定機構移送鑒定的時候,有申請人的申請書復印件,還有當事人確定鑒定機構意見表,上面都有申請人的資料和聯系方式,鑒定機構會直接聯系申請人。
3、法院會對鑒定費進行判決,一般會根據分得房產的比例來劃分鑒定費的負擔。如果一方完全敗訴,那么就敗訴方承擔,判決書主文的后面就會寫上的,一看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