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后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
通知顯示,《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本市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滬府規〔2019〕5號)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為百分之三十。經評估,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后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據此前公告顯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將上海市房產稅原值減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