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印發《恩施州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二十條措施》”),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文件提到,全面放開異地貸款支持區域。支持省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恩施州內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最低首付比例30%,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
擴大互認互貸合作范圍。在與宜荊荊都市圈、武漢都市圈互認互貸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與襄陽、十堰、隨州、神農架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業務,恩施州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業務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全覆蓋。
擴大異地貸款購房類型。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范圍由期房擴大到期房、一手現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
此外,在來鳳縣試點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政策。
優化提前部分還款方式。取消提前部分還款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限制,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前沖抵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貸款延期。
調整貸款償還委托扣劃方式。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委托扣劃方式由“足額扣劃”調整為“差額扣劃”,當約定的還款賬戶內存儲資金余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全部應還未還貸款本息(含罰息)時,先予扣劃借款人還款賬戶內所有存儲資金余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補齊。
文件還提到,優化二手房貸款申請流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既可以先過戶再申請貸款,也可以先申請貸款后過戶。
支持“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的二手住房,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買方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帶押過戶”貸款。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一手現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計算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時,按所購現房價值測算貸款擔保能力的比例由70%提高至80%。
實行住房公積金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在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90%時,持續執行前述政策。個貸率超過90%后,公積金中心暫停代際互助和省外異地貸款業務。個貸率降低至80%后,恢復執行前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