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部分籌集業務辦理事項的通知》。其中明確,為提升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辦事的便捷度和滿意度,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一步優化了退休提取、賬戶轉移等業務的操作流程,相關事項自2023年12月18日起執行。
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部分籌集業務辦理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效能,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權益,更好方便繳存單位及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中心決定對部分籌集業務辦理事項進行優化,現通知如下:
一、優化內容
1.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和退休提取可聯辦。拓展單位業務可辦事項范圍,支持繳存單位為退休職工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時,同步辦理退休銷戶提取業務,實現職工退休提取“無感辦”。
2.職工個人賬戶轉移可自辦。拓展個人業務線上可辦事項范圍,支持繳存職工工作調轉時,個人辦理賬戶轉移業務,提升賬戶轉移辦結效率。
3.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原因應分類。方便單位分類管理停繳職工個人賬戶,支持繳存單位辦理職工個人賬戶封存時,同步完善職工封存原因。封存原因包括:“終止勞動關系”“工作調轉”“退休”“保留勞動關系離崗”“出境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二、相關說明
1.繳存單位為退休職工同步辦理退休銷戶提取業務,需經職工本人同意,業務辦理時應準確錄入職工本人收款銀行及賬號。
2.繳存職工線上申請個人賬戶轉移,應準確填寫轉入單位的“單位名稱”及“單位賬號”,并確認預留手機號碼;申請轉入賬戶需為普通單位賬戶,不支持轉入集中封存賬戶和靈活就業賬戶;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轉移事項需至柜面辦理。
3.繳存單位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務應準確填選封存原因,便于職工后續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
三、其他
本通知相關事項自2023年12月18日起執行。